《qb/t 5354-2018 人造革合成革试验方法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测定》是中国轻工业标准,用于测定人造革和合成革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造革和合成革及其制成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人造革和合成革及其制成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测定。
二、试验项目: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测定。
三、试验设备:
袋子法voc环境舱。
四、文档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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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试验程序(部分):
采样袋空白清洗步骤如下:
a)恒温烘箱温度保持在(85±2)℃;
b)将待清洗的采样袋内面朝外,放入恒温烘箱中保持16±1) h;
c)取出采样袋,将内面翻回,将气体采样袋封闭;
d)利用隔膜真空泵将采样袋内气体抽空,观察其气密性;
e)使用高纯氮气对采样袋进行冲洗,充入(5.00±0.25)l高纯氮气,再将气体抽出,重复操作3次;
f)再向采样袋中充入(5.00±0.25)l的高纯氮气,在温度为(65±2)℃的采样仓中加热2h,用采样管a来集苯经物质,用采样管b采集醛类物质,见图1
g)要求空白采样袋8种单项物质均小于方法检出限;
h)若不能满足g),则重复a)~g步骤,直至满足。
试样处理步骤如下:
a)将空白试验合格的采样袋打开,放入待测试样,并密封;
b)利用隔膜真空泵将采样袋内气体抽空,观察其气密性;
c)使用高纯氮气对采样袋进行清洗,充入5.:00±0.25)l高纯氨气,再将气体拍出,重复操作3次;
d)再向采样袋中充入(5.00±0.25)l高纯氮气;
e)另取一空白采样袋,不放样品,执行a)~d)的步骤,作为空白对比;
f)将两个采样袋在温度为(65±2)℃的采样仓中加热2h,确保受热均匀;
g)用采样管a来集苯经物质,用采样管b采集醛类物质。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测定是为了评估人造革和合成革中可能释放的有害气体,这些气体可能对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通过这种试验,可以确保这些材料在使用中符合相关的环保和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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